CE認證ROHS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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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證書14001體系
中國已在2006年3月1日由會同頒布了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控制管理辦法,管理目錄將隨時頒布,到明年3月1日實行CCC強制認證。
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昨日正式將14個物質加入高關注物質(SVHC)清單,這14個物質在REACH中將需要履行供應鏈信息傳遞的義務,下游產品供應商必須在客戶提出要求的45天內免費以書面或電子的形式提供產品中這些物質含量的具體信息。瑞歐科技提醒這些物質的制造或進口企業(yè),必須核查自身在此清單下可能要承擔的義務,這些義務不僅涉及物質本身,還包括含有這些物質的混合物和物品。 此次清單中的物質包括5種形式的聚芳烴-蒽、高溫煤瀝青、2,4 -二硝基甲苯、硫酸鉛鉻鉬紅、硫代鉻酸鉛黃、磷酸三(2-氯乙基)酯、硅酸鋁耐火陶瓷纖維、氧化鋯硅酸鋁耐火纖維和鉻酸鉛共14種,去除了2008年12月ECHA成員國**通過的15個高關注物質中的丙烯酰胺。ECHA成員國**雖然將丙烯酰胺確定為高關注物質,但歐盟初審法院院長取消了此次將該物質列入清單。
在2010年6月9日及10日剛剛結束的赫爾辛基會議上,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與成員國**(SMCs)對可能成為高度關注物質的8項SVHC提案物質達成一致認同。這些物質在ECHA終做出將其納入的候選清單的決議后,將被正式納入SVHC候選清單,該清單將在ECHA上更新。此前,ECHA公布了由丹麥、法國、德國3個歐盟成員國提出的將8種化學物——三聚乙烯,硼酸,無水四硼酸鈉,七水合四硼酸鈉,鉻酸鈉,重鉻酸銨,重鉻酸鉀,歸為SVHC的提議,這些都是致癌致畸及致生殖毒性的物質。各國可在2010年4月22日前發(fā)表有關這8種物質的危險特性的評論,SMCs屆時將審查這些意見,以決定是否和ECHA達成一致。2010年6月18日,第三批SVHC正式被加入候選列表中,至此,候選清單中的SVHC已增加至38種。
2010年12月15日,ECHA正式發(fā)布了REACH法規(guī)第四批的授權候選清單物質。該批物質為8月底提議的11種物質中的8種,而1,2,3-三氯苯、1,2,4-三氯苯以及1,3,5-三氯苯由于被認為缺乏數(shù)據(jù)而被排除在此批次的清單之外。至此REACH法規(guī)授權候選清單的物質增加至46種。第四批的8種物質均為致癌、致突變和/或生殖毒性物質(CMR),清單如下表1所示。表1 第四批SVHC清單名稱EC號和CAS號提案原因可能的使用硫酸鈷(Cobalt sulfate)EC號233-334-2CAS號10124-43-3CMR主要用于制造其他物質。其他用途包括:催化和烘干,表面處理(如電鍍),防腐,生產顏料、脫色(在玻璃、陶瓷中)、電池、動物飼料、化肥等。硝酸鈷(Cobalt dinitrate)EC號233-402-1CAS號10141-05-6CMR主要用于制造其他化學品和催化劑。此外,還用于表面處理和電池。碳酸鈷(Cobalt carbonate)EC號208-169-4CAS號513-79-1CMR主要用于制造催化劑,也有少量用于飼料添加劑、制造其他化學品,制造顏料和膠粘劑醋酸鈷(Cobalt diacetate)EC號200-755-8CAS號71-48-7CMR主要用于制造催化劑,也有少量用于制造其他化學品,表面處理,合金,制造顏料,干燥,橡膠膠粘劑和飼料添加劑2-甲氧基乙醇(2-Methoxyethanol)EC號203-713-7CAS號109-86-4CMR主要用作溶劑、化學中間體和燃料添加劑2-乙氧基乙醇(2-Ethoxyethanol)EC號203-804-1CAS號110-80-5CMR主要用作溶劑、化學中間三氧化鉻(Chromium trioxide)EC號215-607-8CAS號1333-82-0CMR用于金屬表面處理和水生性木材的防腐三氧化二鉻及其低聚物產生的酸鉻酸(Chromic acid) 二鉻酸(Dichromic acid) 鉻酸及二鉻酸的低聚物 EC號231-801-5CAS號7738-94-5EC號236-881-5CAS號13530-68-2-CMR當三氧化二鉻溶于水即產生此類物質。三氧化二鉻主要是以水溶液的形式存在,因此這些物質與三氧化二鉻的使用相同。

整合是1500元 25組材料以內, 需要提供原材料清單 和原材料的檢測報告 一般是成品的產品做整合就好了 單項測試 和整機測試費用比較高 詳細情況 歡迎來電咨詢

ROHS環(huán)保認證是歐盟的強制性認證 主要是針對產品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環(huán)保做的測試

目前只有ROHS 2.0,沒有3.0
ROHS2.0指的是 在原來的ROHS六項(鉛、鎘、汞、六價鉻、PBB、PBDE)
基礎上 增加 四種鄰苯(DEHP、BBP、DBP、DIBP)
ROHS2.0 一起就是10項。
1、背景資料-RoHS是怎么產生的?
隨著電子電器設備的快速成倍增長,大量的電子廢棄物也迅速增加,為控制電子電氣廢棄物對生態(tài)環(huán)境的污染,2003年2月,歐盟頒布了《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RoHS),規(guī)定自2006年7月1日起,進入歐盟市場的電子電氣產品禁用6類有害物質。初版本為歐盟電子電器指令2002/95/EC指令,2006年7月1日起實施,自2011年6月8日起,2002/95/EC正式被2011/65/EU指令取代,RoHS 升級為RoHS 2.0,原來測試的6項升級為10項,并規(guī)定過渡期。
2015年6月 ROHS 2.0正式生效:
2015年6月4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fā)布指令(EU) 2015/863對2011/65/EU(RoHS 2.0)的限用物質清單(Annex)進行修訂,將四種鄰苯二鹽(DEHP、BBP、DBP和DIBP)正式列入到限用物質清單中,限值均為0.1 %。本次修訂自歐盟公報上公告后第二十天起生效,各成員國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將指令轉化為本國法令。
2018年4月ROHS 又發(fā)起新7項物質的公眾咨詢,ROHS 2.0可能升級為ROHS 3.0
2018年4月20日,歐盟RoHS咨詢機構針對RoHS工作計劃(Pack 15)中RoHS指令附錄II限制物質評審修訂工作發(fā)起第一次公眾咨詢,咨詢涉及7項物質,包括三氧化二銻,四溴雙酚A(TBBP-A),磷化銦(InP),中鏈氯化石蠟(MCCPs),鈹及其化合物,鎳和鎳,二和鈷。本次咨詢?yōu)槠?周,于2018年6月15日截止。相關方可在咨詢期內提交相關物質的技術證據(jù),包括物質的使用數(shù)據(jù)及潛在替代品的情況等。該工作計劃終會確定物質在電子電氣產品(EEE)中的使用數(shù)據(jù)并制定優(yōu)先物質清單,清單中的物質可能會被歐盟考慮納入RoHS限制物質列表(RoHS指令附錄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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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它的全稱是《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該標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主要用于規(guī)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huán)境保護,也是材料的有毒物質檢測,主要就是檢測產品有毒物質含量的,針對的產品是除空氣以外的任何物體液體都可以做這個檢測,產品涉及范圍是比較廣泛的, 辦理ROHS認證的流程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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